
本台消息:成千上万从北方迁徙而来的候鸟,到北大港湿地觅食补充营养,渔民为了避免自己的鱼塘遭受损失只好驱赶候鸟。面对“人鸟之争”,负责北大港湿地保护的两个部门却管不了、或不愿管。这看似陷入僵局的“人鸟之争”该如何化解?
北大港湿地陷入“人鸟之争”的尴尬局面,谁来协调解决这个问题?市农委某知情人员向记者透露,目前本市虽然已经成立了由农委、林业、环保、水利、海洋等十多个委局组成的市湿地保护领导小组,但多年来并没有形成有效的统筹协调机制。 录音:现在湿地管理权限形成了一个很复杂的东西,有的是区里管,有的是市里水利、环保或者是海洋的管,或者是农业、林业管。由于部门管理比较多,就不好协调。 北大港湿地成立的湿地保护工作管理办公室,挂靠在原滨海新区大港环保局生态管理科,而具体的保护工作则由原滨海新区大港的环保、农业、水务等各个单位兼管,这种体制机制使湿地保护工作处于“九龙治水事无成”的状态。 原滨海新区大港管委会也曾经计划由管委会牵头,协调各部门,理顺体制机制,再通过政府买单的形式,收回鱼塘承租权,从而从根本上解决北大港湿地保护种面临的种种难题。原滨海新区大港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荣万成告诉记者: 录音:去年东方白鹳出事以后,万亩鱼塘有这个想法,就是这个万亩鱼塘不对外租,不能租怎么办呢?工委管委会的财政局给他们钱,他一年向外承包多少钱,给他多少钱,就不让他对外包。 但时至今日,不论是承包费还是蓄水的花费,原大港管委会都没有兑现。说起这事,原大港水务局渔苇管理所所长窦华杰一肚子委屈: 录音:领导来,都说重要,最后就是没人给钱啊!就说今年这个承包费,打去年就说给补,但没有。不光承包费没有,我还花了40多万蓄水,蓄水当时是管委会领导决定的。再一个就是建了环城河,修完之后告诉我管委会不存在了!没钱了!管委会也已经不存在了,现在正是新区机构改革的时候,也很难! 窦华杰所长所说的管委会不存在了、滨海新区机构改革,指的是今年10月滨海新区在进行第二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原大港工委和管委会被裁撤。这也就意味着万亩鱼塘承包补偿款,找不到兑现机构了。为此,记者又联系到了如今大港水务局渔苇管理所划归的新部门——滨海新区建交委水利处相关负责人。 录音: 记者问:“现在渔苇所归咱们管了,原来大港工委答应拨他们的款也不拨了,这是不是也应该划到咱们这了?” 答:“得领导们定呗!新区的部门还不健全,新区没有正式的机构来统筹,它得新成立一个。” 看来如果不能很快理顺体制机制,北大港湿地保护的困局就无法解开。已经在天津做了十多年鸟类观测研究的中国鸟类学会秘书长张正旺教授建议,按照国内外经验,可以通过立法形式,建立湿地保护的长效机制。 录音:目前我们国家也有很多省市通过立法的手段来出台一系列有关湿地保护的相关法规,这些措施的实施,为这些区域湿地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促进了当地湿地,还有鸟类的保护工作。 本市多位市人大代表近年来也一直在为湿地保护做着大量工作,在今年天津市“两会”上,市人大代表郝润明和另外12位人大代表联名提交了《关于制定天津市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郝润明告诉记者: 录音:应该要明晰,加强包括湿地保护在内的生态保护的职责体系,谁来作为一个牵头部门?更权威的把这资源整合好,这种指挥系统非常顺畅,职责非常明晰,不重,不漏。管不到位我们怎么去问责?现在对湿地来说,还没有一个地方性的一个法规,这种情况下,我们对于执法对于纠正一些不良的倾向和问题的时候,就相对的弱化一些。 据了解,本市已经连续六、七年把《湿地保护条例》作为立法调研项目,但从调研到出台地方法规,需要走很长的一段路,还要突破不少的阻力。相关人士透露: 录音:第一湿地保护没有上位法,地方立法一般都是对国家法律的一个补充。但是湿地立法国家层面立法一直没有出来。第二个就是主管部门的问题,现实已经形成了,海洋啊、环保啊、水利啊,已经都画地为牢了,立法要解决一个统一的主管部门的问题。还有一个补偿问题,这里面涉及受益者或者补偿问题,利益关系调整。要不说阻力非常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