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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管理员

[呼吁] 关于严禁棚拍和发表棚拍鸟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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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2:44 |显示全部楼层
《鸟网》早就应该严打!各版主、评审组严格把关!如有漏网之鱼,设立举报栏!还能煞不住歪风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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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2:58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反对一切危害到鸟类生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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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4:17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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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5:04 |显示全部楼层
吃饱了不饿 发表于 2015-2-15 10:30
强烈支持!
棚拍是指购买野生鸟,放进人工搭建的大棚里,对外收费拍摄。
也有的人自己购买野生鸟在室内自 ...

“此风不刹,后患无穷”,有远瞻性;鸟网《关于严禁棚拍和发表棚拍鸟片的通知》,顺民心得民意,不仅是鸟之辛,更是国之辛;鸟网力量是大的,却是有限的,根本解决在于国家立法,全民重视,人人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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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6:35 |显示全部楼层
如想彻底杜绝棚拍片的市场,可否在首页设置一个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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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6:58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的!不除不以绝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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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6:58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不参与棚拍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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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7:23 |显示全部楼层
现将鸟网高级、资深顾问M、肖显志的《铲除扼杀鸟类的“棚拍”》文章上传,以支持鸟网的呼吁!

铲除扼杀鸟类的“棚拍”

M、肖显志


       什么是“棚拍”?究其这个新名词的由来,要从鸟类摄影说起。
       鸟类摄影近些年在我国逐渐兴起,并呈迅猛发展势头。由于鸟类惧怕人类,野外拍摄难度较大,要想获得一张精彩的照片并不容易,于是一些缺乏自然生态环保理念的摄影人,开始采取一些非正常的拍摄方法来拍摄鸟类,而“棚拍”就是因其应运而生的恶劣拍摄方法之一。
       所谓“棚拍”,就是在一些人在利益的驱使下,将野生鸟类(甚至包括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关在大棚里,人为地布置好场景,再以食物引诱等方式,供摄影者近距离拍摄,从中收费牟利。
       因为鸟儿被关在有限的空间里,鸟类摄影者又毫不费力地拍摄到近距离的鸟儿,获得鸟种和效果俱佳的图片,便越来越得到一些摄影者的青睐,蜂拥而至,以至成为鸟类拍摄的市场。
       这样的鸟类摄影大棚在黑龙江有,辽宁有,河北有,其他等地均有发现,并生意兴隆,愈演愈烈。(辽宁辽阳市庆阳化工厂、辽阳市韭菜园子村、河北承德县宾馆蔬菜大棚、吉林省吉林市渔楼村鹰猎文化中心)
爱护鸟类从何说起?保护鸟类从何而言?残害鸟类生命从何遏止?这是摆在我们眼前的一个严峻问题。
      棚拍,在一些人看来不算什么。有人要拍摄鸟儿,人家花钱建大棚,总要收点费用,似乎人之常情,合情合理。可是,不要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珍贵稀有野生动物的通令》、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等等法规。视其如上法规,鸟类是受法律法规保护的,如果越雷池一步,那么棚拍鸟类就是违法违规,就是对鸟类的残害,就是犯罪。
       究其棚拍对鸟类的危害,不能小觑!
       其一,“棚拍”是一种市场经营活动。属于严重违法行为。用来营利的关在大棚中的鸟类,属于野生动物驯养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物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包括运输都要办理相应的手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要国家林业局审批备案,而且申请驯养的野生动物必须来源合法,并在规定的可驯养的野生动物名录之内。严格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而目前这些收费经营的鸟类摄影大棚,根本都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属于违法经营。
       其二,“棚拍”的背后,是对野生鸟类的野蛮伤害。被关在摄影棚中的鸟类,基本都是从野外捕捉来的,或者从鸟市收购来的。这种畸形的市场需求,极大地刺激了野外的盗猎行径,致使更多的野生鸟类被非法捕捉,而每一只活下来的鸟儿,就意味着有10—20只的鸟儿在盗猎、运输过程中丧生。即便关在大棚中暂时存活的鸟儿,也会因生存环境的改变,使其的精神上、活动自由上、繁衍生存上都受到严重的限制,最终难逃死亡的命运。可以说,“棚拍”就是野生鸟类的间接杀手。
       其三,“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棚拍”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人营利行为,已经构成一个市场运作的利益链。“棚拍”刺激了鸟类摄影者的兴趣,也促发了他们欲望——要求越来越多的鸟种;鸟棚的经营者为了获得更多的鸟种,就要向鸟类市场获取;这就会使那些捕鸟人捕猎更多的鸟类,提供给鸟棚的经营者。这样恶性循环,利益者相互刺激,利欲膨胀,就会不择手段地向鸟类伸出黑手,使更多的鸟类被关进鸟棚。利益会使人疯狂!会使人丧失良知,会使人走向残酷!这,都是即得利益欲望的驱使,方才形成的市场利益链。
       其四,棚拍违背了“观鸟、摄鸟爱护鸟类”的初衷。鸟类摄影原本是从爱护鸟类出发,将精美的鸟类图片展示给人们,从而唤起人们对鸟类的喜爱,延伸到对鸟类的保护。那么,从拍摄者来说,“棚拍”不但已经严重违背生态摄影的基本原则,也损伤了对鸟类的呵护之心。另外,在这种环境之下拍摄出来的鸟类照片,毫无艺术价值和观赏美感可言。而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每一个摄影爱好者更应该对违法“棚拍”坚决抵制。
       为此,根据国家褚方面的保护鸟类法律法规,对棚拍市场营利行为,有关部门应坚决取缔。
       治标更应治本。要彻底遏制和铲除棚拍市场,国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基础上,制定一个《鸟类保护法》,完善相关的鸟类保护法律法规,要有保护鸟类的法律条文、细则,做到有法可依,以打击非法捕鸟的行为。要在鸟类制品流通领域加强法律干预,比如查处相关饭店、摊贩、宠物市场等非法销售鸟类制品的行为。加强相关方面的措施,比如保护森林、草原资源。要广泛发动群众,建立鸟类保护志愿者队伍,形成万众一心的鸟类保护势态,对伤害鸟类的人如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鸟类是人类的朋友”。人鸟共生是地球声明的共同愿望。那么,就从铲除棚拍入手,拯救那些被囚禁的鸟儿,拯救那些丧失良知的经营着,唤醒保护鸟类的意识,让美丽中国的天空回荡鸟儿婉转的啼鸣。


本帖最后由 鸟友 于 2019-3-15 17:25 编辑

本帖最后由 鸟友 于 2019-3-15 17:28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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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8:30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的关键棚拍是否触犯法律,如果违法就应取缔,这样才能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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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5 19:36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鸟网规定!坚决反对棚拍鸟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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