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 张清)“野鸡、野兔属于野生保护动物,是不允许买卖的,但却有人公然在路边叫卖。”昨日,市民韩先生向本报反映,104国道旁有人卖野味,不知道吃了是否对身体有害。 根据市民反映,记者前往一探究竟。售卖野鸡野兔的地点位于104国道静海段,此时,小贩正坐在一辆蓝色的小卡车里,卡车两侧摆着两个架子,上面倒挂着10来只待售的野鸡野兔。见有人驻足,小贩热情地招呼:“野鸡、野兔保证都是野生的,都是从山里打来的。”见记者犹豫,小贩抢着说,给你算便宜点,野鸡50元一只,野兔80元。“过年的时候可比这个价高多了,过年大鱼大肉的,人们都吃腻了,吃点野味正好换换口味。”记者观察的30分钟内发现,围观的人多,买的人较少。 据了解,野鸡野兔等野生动物均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不得私自捕杀贩卖。据当地农林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正规市场上出售的野生动物,销售时必须持有野生动物繁殖驯养经营许可证,否则属于非法经营,会视情节严重受到相应处罚。“路边小贩售卖的所谓野鸡野兔很可能就是人工饲养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尽快派人前往调查。 【温馨提醒】 医学专家提醒,野鸡、野兔等大多数野生动物身上都携带多种病毒,如炭疽、结核、甲肝等。人若接触或食用野生动物,很容易被病毒感染。无论从健康还是环保角度考虑,野生动物都不应该随便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