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湖湿地重拳打击捕猎鸟类行为
3月14日,家住孝感市孝南区祝站镇的丁某因涉嫌非法狩猎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3月7日,孝感市森林公安局孝南区分局民警在朱湖国家湿地公园区域巡查发现,有人在祝站镇第二初级中学附近农田非法架设捕鸟网、捕鸟杆等物品,民警现场清理捕鸟网时,发现网上有乌鸫、锡嘴雀、戴胜鸟等26只“三有”野生鸟类死体。民警立即联系孝南区公安分局祝站派出所展开调查。经多方走访调查,确定系丁某于2018年下半年始在附近田间架设捕鸟器械。然而,当民警前往丁某家中时,丁某已经闻讯逃离。几天来,民警通过电话联系丁某,向他说明非法捕猎的危害和严重性。3月14日,丁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公安机关在对丁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同意其取保候审。
森林公安提醒全市广大市民,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省全面禁猎野生鸟类,全面加强野生动物野外种群保护,禁止猎捕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凡在此期间非法狩猎的,都将受法律严惩。
来源:湿地中国
页:
[1]